查看原文
其他

贾学鸿:清华简《尚书》类文献的文章体式及其价值

古籍 2021-11-04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京师文会 Author 贾学鸿

清代阎若璩的《尚书古文疏证》是《尚书》证伪的集大成之作。阎氏把古文《尚书》及孔国安传全都宣判为伪书,认为是东晋梅赜所编造。他的这部著作在当时的学术界引起巨大反响,步其后尘者有之,激烈反对者亦不乏其人,对此,刘起釪先生所作的描述颇为详细[1]。清代围绕古文《尚书》真伪所进行的论辩,参与各方均是以传世文献为基本依托,没有涉及《尚书》类出土文献。近年来随着出土文献的面世,古文《尚书》的真伪问题再度成为学界关注的焦点。阎氏的《尚书古文疏证》,往往是基于文章的体式风貌进行证伪,涉及文章学的一系列问题。因此,有必要以清华简《尚书》类文献为基本依托,从文章学的角度切入,对阎氏的几个结论加以审视,同时,以期对《尚书》文体的研究有所裨益。



一、“一题多篇”是简文《尚书》体例


关于古文《尚书》的篇目,阎若璩有如下论述:


逮梅氏书出,而郑氏所指为逸书皆全全登载,无一或遗。其露破绽亦与《左氏》相等。予独怪其不特规摩文辞,抑且标举篇目。如见六引《兑命》,则撰《说命》三篇;四引《太甲》,则撰《太甲》三篇;三引《君陈》,则撰《君陈》篇。以及引《大誓》,撰《泰誓》;引《君雅》,撰《君牙》。[2]


阎若璩提到的“郑氏所指为逸书”,指东汉郑玄注《尚书》把所见到的只有篇名没有正文的部分称为逸书。阎氏认为《左传》是一部伪书,梅赜所献的古文《尚书》也是伪书,并从文章标题切入进行证伪。阎氏称先秦文献“六引《兑命》”,即六次援引《说命》,实际是援引八次。[3]在阎若璩看来,古文《尚书》的有些篇目,是梅赜根据先秦文献提供的援引信息拼凑出来的。有的《尚书》篇目被援引的次数多,梅赜就敷衍成几篇文章,《说命》、《太甲》就属于这种情况。也就是说,阎若璩不相信古文《尚书·说命》是由三篇文章组成,从文章体式上否定这组文章的历史真实性。阎氏之所以做出这种判断,是以今文《尚书》为本位,用今文《尚书》的文章体式为标准去衡量古文《尚书》。西汉伏生所传今文《尚书》二十八篇,每个标题所属限于一篇。至于传世本商书《盘庚》分为上、中、下三篇,那是西汉欧阳氏《尚书》学开始的。阎若璩按照这样的逻辑进行推断:既然伏生所传二十八篇今文《尚书》是一篇文章一个题目,那么,古文《尚书》一个题目统辖三篇文章就不合乎古制,是梅赜作伪的结果。真正的古文《尚书》,应该是一个标题下面只有一篇文章,而不应该超过这个限度。


那么,古文《尚书·说命》是否真的由三篇文章组成?仅仅依靠传世文献无法解决这个问题。清华简《说命》的面世,使得这桩悬案得到澄清。对于这份出土文献,整理者有如下说明:


《说命》简长四十五厘米,共有三篇,由同一书手写成。每一篇最后一支简简背都有篇题《傅说之命》,现据内容次第分别为《说命上》、《说命中》和《说命下》。《说命上》有简七支,《说命中》也是七支,《说命下》则有十支,但缺失了第一支简,现仅存九支。[4]


清华简《说命》是用战国文字抄写,简文内容与传世文献古文《尚书·说命》有重合的段落,是当时流传的另一种版本。可以说,清华简《说命》是名副其实的古文《尚书》类文献。这篇简文用一个标题统领三篇文章,说明这是当时《尚书》固有的体例之一,而不是后世作伪者所编造。阎若璩所作的推断,被清华简《说命》篇所否定。


由一题统领多篇,是战国文献经常出现的文章体式。《墨子》一书从《尚贤》到《非命》的所谓十论,均分为上、中、下,三篇文章为一组,标题相同。至于《韩非子·外储说》,则分为左上、左下、右上、右下四组。由此看来,古文《尚书·说命》由三篇文章组成,反映的是战国时期的书写体例,它的历史真实性不容怀疑。


二、吸纳战国秦汉语句是简文《尚书》的行文特点


阎若璩把古文《尚书》判定为伪书,还有一个重要理由,就是其中出现战国及秦汉文献中的语句。他认为,古文《尚书》的这种文章风貌,是由梅赜作伪造成的。为此,阎氏有如下论述:


向以二十五篇《书》,惟《微子之命》,虽当日真命书无可考,要此无甚可议。近方觉纯以僖十二年《传》王命管仲曰“余嘉乃勋,应乃懿德,谓督不忘。往践乃职,无逆朕命”为蓝本,而割湊充篇。且既易“往践乃职”为“往敷乃训”,又曰“往哉惟休”。既易“无逆朕命”为“无替朕命”,上已曰“慎乃服命”,不太复乎![5]


阎氏所说的二十五篇《书》,指孔颖达《尚书正义》所引郑玄提到的孔壁古文《尚书》,比伏生所传今文《尚书》多出的二十五篇,其中包括《微子之命》。微子是殷王帝乙的长子,西周初年周公平息武庚、管蔡之乱,朝廷下令微子作宋国君主,《微子之命》就是西周朝廷发布的任命文件。阎若璩认为,《微子之命》的文辞,是取自《左传·僖公十二年》记载的周襄王对管仲的训辞,只是略加改造而已,以此作为根据而把《微子之命》定为伪书。


阎若璩还有如下论述:


又按古文袭今文之误处曰:《无逸》篇:“乃或亮谅,三年不言。其惟不言,言乃雍。”《说命上》则:“亮阴三祀,既免丧,其惟弗言。”以为相表里矣。不知《无逸》“其惟”二字,本是承接上句“三年不言”语气,则上句“不言”二字不可删也。又是唤起下句“乃雍”语气,则下句“言乃雍”不可删也。今上下皆删,独留此句,“其惟”二字竟无著落,语气不完,何以便住?[6]


阎氏认为,传世本古文《尚书·说命上》开头一段,是抄袭今文《尚书·无逸》的相关段落,个别字词做了删节,但是删得不恰当。阎氏把古文《尚书·说命》定为伪书,这是一个重要的依据。


阎氏所提到的上述两个案例,其实还有一系列的疑点。究竟是《微子之命》取自《左传·僖公十二年》记载的周襄王对管仲的训辞,还是与此相反,周襄王的训辞借鉴了《微子之命》?抑或是周王发布命令在言辞方面有固定程式,成为历代周王的公用资源?上述三种可能性都存在,阎若璩只承认其中一种可能性,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古文《尚书·说命上》和今文《尚书·无逸》,都有关于殷高宗亮阴三年不言的记载。叙述同一个历史事件而所用言词相近,本来是很正常的事,二者究竟是哪方抄袭哪方,根本无法说清楚。再从传世文献《说命上》的开头段落来看,叙事清晰,文从字顺,并无阎氏所挑剔的弊病。退一步思考,即使真的如阎若璩所言,古文《尚书》的《微子之命》、《说命》中存在来自《左传》和今文《尚书·无逸》的语句,那么古文《尚书》的这种文章风貌,是否可以成为伪作的证据呢?清华简《说命》的文本形态回答了这个问题。


清华简《说命下》开头写道:“经德配天,余罔有斁言。”[7]这里记载的是殷高宗武丁的话语,强调了以德配天。然而,这是西周时礼乐文明的重要理念。《诗经·周颂·思文》作于西周时期,其中也有类似的表述:“思文后稷,克配彼天。”郑玄笺曰:“周公思先祖有文德者,后稷之功能配天。”[8]以德配天的理念,行于西周,在殷商时期尚未形成。《说命》叙述的是殷高宗武丁与傅说的事迹,远在西周之前,其中出现的“经德配天”之语,显然是取自周代礼乐文明系列的文献,把武丁所处时段之后的语句纳入简文之中。但是,清华简《说命》是战国的古文《尚书》类文献,不能因为文章中存在“经德配天”这类周人话语而把它定为伪作。


清华简《说命下》还记载了武丁的如下话语:“余柔远能迩,以益视事。”这里所用的“柔远能迩”之语,见于《诗经·大雅·民劳》:“柔远能迩,以定我王。”关于《民劳》一诗的作者,毛序云:“召穆公刺厉王也。”[9]所谓的“柔远能迩”,意谓对远方的人采取怀柔政策,而对近处的人加以顺应。所说的“能”,指的是顺应。《民劳》一诗作于西周厉王时期,“柔远能迩”之语出自诗的作者召穆公。清华简《说命下》出现“柔远能迩”的表述,当是取自《诗经·大雅·民劳》,在简文中,它被移植到殷高宗武丁名下,变成武丁的话语,是成文时作者以当时流行话语转述。清华简《说命下》成文于战国时期,其中袭用《诗经》的句子,并不影响它真实的古文《尚书》的文献属性,不能把简文视为伪作。


清华简有《芮良夫毖》,赵平安先生把它与《尚书·康诰》的前边段落进行了对比,认为这篇简文当为《尚书》类文献[10]。它是用战国文字抄写的,当然属于古文类文献。关于这篇简文的内容,整理者作了如下说明:“简文语意连贯,文辞古奥,先述周厉王时的情势,次载芮良夫所作毖的内容。”[11]芮良夫是周厉王时期的大臣,以直言敢谏著称,《国语·周语上》、《逸周书·芮夫良解》等先秦文献,记载了芮良夫向周厉王进谏的事迹。清华简《芮良夫毖》的主体部分是芮良夫的谏辞,也就是对周厉王所作的批评和警示。可是,这位生活在西周后期的政治家,他的言辞却有许多出自战国文献的套语。对此,陈鹏宇博士所出示的统计结果如下:


各书中,与《芮良夫毖》相关之处最多的是《国语》和《左传》,皆十二处;其次是《管子》,7处;再次是《礼记·月令》4处,《吕氏春秋》3处,他书皆1~2处。[12]


统计结果表明,清华简《芮良夫毖》作为古文《尚书》类文献,其中对战国文献中套语的袭用多达数十处。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这篇简文是对西周以后的相关语料进行组合而成,假托芮良夫之口说出。但是,并不能以此为据,就把《芮良夫毖》视为伪作。


《尚书》类文献从最初生成、结集成书,再到最终写定,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时期。《尚书》类文献记载的是虞夏商周的远古事件,最终写定是在战国秦汉时期,因此,其中参杂一些春秋、战国等前代文献的语句,是不可避免的现象,也是合乎情理,许多经典文献的形成,都经历了类似的过程。古代西方的荷马史诗,中国少数民族史诗《格萨尔》、《江格尔》、《玛纳斯》,从最初生成到最后定型,都经历了长达几个世纪的时间。在进行传播和加工整理过程中,许多后代元素陆续被吸纳其中。人们承认这些史诗不是纯粹的原生状态,但不会把它们视为后人的伪作。对待《尚书》类文献,不能以原滋原味、百分百保留文章原始风貌的标准进行苛求。如果那样,能够称得上绝对合乎历史真实的文章恐怕很难找到。阎若璩把文章中出现战国秦汉语句作为《尚书》证伪的依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常常自相矛盾,在被他认定为合乎历史实际的今文《尚书》篇目中,也可以找到一系列掺入后世用语的案例。把对《尚书》文章的整理、润色、加工与造伪混为一谈,使阎若璩在认识上陷入误区。



三、声韵和谐体现简文《尚书》的韵律追求


阎若璩对古文《尚书》的证伪,还涉及文章的声韵。他写道:


传记引《书》,有本非韵语,却被伪作者或增或删或窜改,以图其与韵叶,若古人文实有如此协比其音者。又得数条,不可不察。······窜改者何?《礼记》:“《兑命》曰:‘惟口起羞,惟甲胄起兵,惟衣裳在笥,惟干戈省厥躬。’”改兵为戎,以下与躬叶。此皆属狡狯处。[13]


阎氏所指《礼记》援引《兑命》的段落,见于《礼记·缁衣》,所谓《兑命》即《说命》。所引段落在传世本古文《尚书·说命中》,确实作“惟甲胄起戎”,与后句末尾押韵,戎、躬、均为冬部韵。在阎若璩看来,这是古文《尚书》作伪者对《礼记·缁衣》所引《尚书·说命》原文作了窜改,为的是能够押韵。


古文《尚书·说命》一文,先秦文献多有援引,但是所引段落的词语存在差异。《墨子·尚同中》写道:“是以先王之书《术令》曰:‘唯口出好兴戎。’”对此,孙诒让作了如下辨析:


《术令》,当是《说命》之假字。······“术”“说”、“令”“命”音并相近,必一书也。[14]


孙氏所作的辨析是可取的。《礼记·缁衣》援引的《说命》段落、传世文献古文《尚书·说命中》,均有“惟口起羞”之语。《墨子·尚同中》援引的《说命》之语则是“唯口出好兴戎。”上述事实说明,先秦时期多以口耳相传,流行的古文《尚书·说命》,可能不只是一种版本。传世古文《尚书·说命》的版本,可能与《礼记·缁衣》援引的版本不同,因此出现个别字词的差异,可能因依音记文造成,未必是为了叶韵而窜改原文。


退一步考虑,即使传世本古文《尚书·说命中》的戎与躬相叶,即使是编定者因刻意追求押韵而更改原文,也不能把这篇文章判为梅赜的伪作。原因很简单,散文用韵是战国时期的普遍风气,《管子》、《庄子》、《鬼谷子》都有许多用韵的章节。这个时期古文《尚书·说命》的传播、整理者对原文稍加更改以便叶韵,也不能以作伪视之。


从阎若璩的论述可以看出,他把追求声韵和谐作为古文《尚书》作伪的证据,言外之意,真正的古文《尚书》不讲文章的声韵,在这方面不作刻意追求。那么,实际情况如何呢?清华简《说命中》的下边段落可以作出回答:


用唯多德,且唯口起戎出好,惟干戈作疾。惟衣载病,惟干戈生眚。厥身若抵,不视用伤。[15]


这七个句子根据语义和声韵系统进行划分,由两个单元组成。前三句为一个单元,后四句为一个单元。清华简系楚简,因此,可以根据战国楚方言音系分析它的用韵情况。第一单元首句、第三句的尾字德、疾,分属职部、质部,是职、质合韵[16],采用的是隔句押尾韵的方式。第二单元的一、二、四句,尾字依次是病,阳部;眚,耕部;伤,阳部。系阳、耕合韵[17],一、二、四句尾字用韵。清华简《说命中》的这个用韵段落,与传世文献古文《尚书·说命中》的“唯口起羞”以下四句相对应,这四句是二、四句末字用冬部韵,被阎若璩视为伪作的证据。清华简《说命中》的这个段落表明,真实的古文《尚书·说命》本来就存在用韵的段落。阎氏把传世古文《尚书·说命》的用韵,说成是梅赜的作伪,不符合先秦文章的实际,经不起出土文献的检验。


清华简《芮良夫毖》是一篇古文系列的文献,“全篇多用韵,基本上都是句尾韵。”[18]这一事实再次表明,阎若璩以是否有意识地用韵来判断古文《尚书》的真伪,所持的标准是不可取的,所得出的结论无法令人信服,与历史事实相去甚远。


四、字词润饰凸显简文《尚书》的审美取向


阎若璩对古文《尚书》进行证伪还有一个衡量尺度,就是依据文章风格进行判断。如果文章出现人为的藻饰雕琢,文风秀丽,就被视为梅赜的伪作。


明代郝敬对《尚书》笃信今文,而认为古文《尚书》是伪作。阎若璩的《古文尚书疏证》对郝氏之论大量转录,以支撑自己的古文《尚书》证伪。其中有如下段落:


孔书二十五篇丰姿济楚,如砻石拟玉,刻木肖花,渐染娬媚之气。

……

至于二十五篇,清浅松泛,边幅整齐,晓然如揭日月而行康庄,无复昧爽氤氲象。[19]


这里所说的孔书二十五篇,指孔颖达《尚书正义》提到的郑玄讲的孔璧古文《尚书》。在郝敬看来,古文《尚书》讲究修饰雕琢,有妩媚之气。阎若璩赞同郝敬的说法,同时又觉得他对古文《尚书》所作的否定还不够彻底:“郝氏讥切古文,亦几尽致,尚未及其好作俳偶。”[20]在阎氏看来,古文《尚书》的失真,还体现在排比对偶句式的出现。郝敬、阎若璩是把古文《尚书》的审美追求,视为伪作的标志。


毋庸讳言,传世的古文《尚书》确实存在人为修饰雕琢的痕迹,其中运用比喻手法和排比句式就是明证。传世文献《尚书·说命上》有如下段落:


若金,用汝作砺;若济巨川,用汝作舟楫;若岁大旱,用汝作霖雨;启乃心,沃朕心,若药弗暝,厥疾弗瘳;若跣弗视地,厥足用伤。[21]


相传这段话出自殷高宗武丁之口,是他推心置腹地与傅说交谈。这段话语相继运用五个比喻,并且构成排比句式,具有很深的审美意蕴。这个段落被《国语·楚语上》援引,是先秦时期就已经流传的古文《尚书》片段。如果用阎若璩判断《尚书》真伪的标准加以衡量,应该把它归入伪作系列。可是,这是确凿的古文《尚书》段落,并不是后人的伪作。


清华简《说命》是用战国文字抄录写定,是名副其实的古文《尚书》类文献,《说命中》又记载了武丁对傅说所作的如下表白:


若金,用惟汝作砺。故我先王灭夏、燮强、捷蠢邦,惟庶相之力胜,用孚自迩。敬之哉!启乃心,日沃朕心。若药,如不瞑眩,越疾罔瘳。朕畜汝,惟乃腹,非乃身。若天旱,汝作淫雨;若津水,汝作舟。[22]


把武丁的这番话与传世文献古文《尚书·说命上》的相应段落加以对比,可以看出二者大同小异,当是不同的流传版本。清华简《说命中》的这个段落,把四个比喻分置三处,中间穿插平铺直叙的句子,结尾两个比喻则构成排比句式。这段简文同样存在人为的修饰雕琢,却是真正的战国时《尚书》类文献,而不是晋代之伪文。


清华简记载武丁话语的《说命下》,仍然多次采用比喻手法。“如飞雀,罔畏离。不惟鹰隼,及弗虞民,厥其祸亦罗与罿尔。”[23]这是告诫傅说,要像善飞的鸟雀那样,不畏惧捕鸟的网;不要像鹰隼那样凶残,不体恤百姓,最终遭遇灾祸、落入罗网,自取灭亡。所谓的“离”,指的是捕鸟网。武丁又嘱咐傅说:“昼如视日,夜如视辰,时无非乃载。”[24]意谓执掌朝政如同白天注视太阳,夜晚观察星辰,这样没有差错才能做成事情。武丁还告诫傅说:“若贾,汝毋非货如石。”整理者所作的注释如下:


非,《礼记·礼运》注:“犹失也。”货,《周礼·大宰》注:“金玉曰货。”“”字或作“埴”,《淮南子·齐俗》注:“泥也。”句意是不要把宝贵的金玉误认作泥土石块[25]。


武丁还对傅说表白自己的如下想法:“余既諟劼毖汝,使若冰玉,上下无不我仪。”[26]意谓我既然对你匡正告诫,使你像玉那样晶莹,上上下下没有不取法我的人。冰,取其纯洁、晶莹之义。


清华简《说命下》运用比喻的句子多达四处,分别置于简文的不同部位,给人以错落有致之感。所用的比喻不但数量较多,而且题材广泛,上至天文、下至飞禽、珍宝,都被纳入喻体之中,可谓妙语连珠、异彩纷呈。领起比喻的词语,或用如,或用若,时有变换。用作比喻的飞鸟燕雀与鹰隼猛禽、玉与泥、太阳与星辰,构成鲜明的对比。显然,这篇简文的生成是经过精心调遣,惨淡经营。如果按照阎若璩所定的标准进行衡量,应该是伪作,出自梅赜之手。然而,这篇简文是先秦的古文《尚书》,战国时期已经写定。


《芮良夫毖》是古文类出土文献,其中记载周朝卿士芮良夫的话语,也多次运用比喻手法。如“君子而受柬万民之,所而弗敬,譬之若重载以行崝险,莫之扶导,其由不邋丁。”[27]意谓君子要接受万民对他的指责,如果不能恭敬地对待所责事件,就好比负载着重物行走在峥嵘险峻之地,没人引领扶持,却依然不肯停步,是非常危险的。柬,指帖子。通咎,谓指责。所,表示受责的内容。崝,即峥。由,通犹,仍然之义。这是把不能恭敬地对待百姓的批评比作负重物而历险境,把百姓的指责,比作对身处险境人的帮助扶持,喻中有喻,意味深长。


《芮良夫毖》还有如下语句:“德刑態絉,民所訞;约结绳断,民之关闭。如关柭扃,绳断既政而互相柔。遹易凶心,研甄嘉惟,料和庶民,政命德刑各有常次,邦其康宁。”[28]这是芮良夫的治国理政之道:如果德政刑法怠惰不严,百姓就会妖言惑众,妄加诽谤;如果严法专断,百姓又会紧闭大门,逃避管理。就像门内外的关锁,拔掉门闩,将其绳之以法,则又会温顺地互相推委辩白。只有改变凶恶之心,甄别美善,以此调和引导百姓,使政令德刑各有标准,才能国泰民安。訞,通妖,指怪异。即吡,指诋毁,约,指绳索。这段话连续运用两个比喻,以绳索喻法律,把依法治理说成是约结绳断;又用门闩比喻治国理政的枢纽,把门的关闭与敞开比作朝廷与百姓的关系,闭门喻百姓不服朝廷管辖,去掉门闩指朝廷治理百姓。简文后一部分又继续运用上述比喻,把天下大治说成“如关柭不闭,而绳断失楑”,是说良好的国家环境就像拔掉门闩的大门,无须关闭,法律绳裁因也失去了作用,因为无人犯法。楑,同揆,指准则。以绳喻法,当来自其具有约束、取直功能。


清华简《芮良夫毖》还有如下段落:“繄先人有言,则畏虐之,或因斩柯,不远其则。毋害天常,各当尔德。”[29]繄,句首语气词。畏,通威,指欺凌、凌辱。虐,指戏谑。对于“或因斩柯,不远其则”,简文整理者所作的注释如下:


 这两句参看《豳风·伐柯》:“伐柯伐柯,其则不远。”斩、伐同义换用。······“不远其则”,即“其则不远”的倒装,是为适应押韵的需要。[30]


柯,即斧柄。砍伐树木以斫制斧柄,要用斧子进行操作。砍伐什么样的树木合适,所用斧柄给出了标准。芮良夫援引这两句诗,是针对那些轻辱、戏谑,不服管理之人,或借助先人的遗训对其进行震慑训诫,先人之言就如同斧柄,是人们行为的准则。最后两句“毋害天常,各当尔德”,意谓不要破坏天道常理,依道行事,各尽其责。芮良夫巧妙地化用《诗经》的句子,以“伐柯”为喻,并且考虑到声韵的协调,从中可以看出简文在行文表述上的苦心经营。


清华简《芮良夫毖》作为名副其实的古文类文献,在设置比喻、运用典故、遣调声韵方面都有精心的安排,其文章风貌与文章属性协调一致,并无抵牾之处。阎若璩把文章的修饰雕琢当作古文《尚书》证伪的证据,不但用于清华简《说命》篇行不通,对于最初作于西周后期的《芮良夫毖》来说,也是格格不入的。


五、结语:传世古文《尚书》具有简文风貌


清华简《尚书》类文献的面世,对阎若璩的《尚书》证伪构成严峻的挑战,在很大程度上动摇了他的立论基础。由简文可以看出,战国时代的古文《尚书》类文章可以是一篇一题,也可以多篇共题,这一文章体式,不能成为判断《尚书》真伪的条件。《尚书》类文献中出现战国乃至秦汉间的行文语句,是由这类文献写定的时段造成的,合乎历史实际,不能以此为根据把这类文章视为伪作。《尚书》类文献有句尾叶韵的情况,属于文章形成时的正常现象,不能把文章叶韵与作伪挂钩。《尚书》类文献普遍存在人为的加工润色,比喻修辞格的运用比较普遍,不仅见于传世和出土的古文类《尚书》文献,也见于今文《尚书》的部分篇目,如果把这一文章的审美追求当成伪作的标志,就陷入自相矛盾的悖论之中,无法自圆其说。


清华简《尚书》类文献的文章样貌,从多方面否定了阎若璩的古文《尚书》证伪,为走出疑古思潮提供了有力支撑。然而,清华简整理者对《说命上》所作的说明则令人有些失望:


东晋梅赜所献孔传本《尚书》则有三篇《说命》,前人已考定为伪书。与清华简《说命》对照,梅氏献出的《说命》,除自先秦文献中摘辑的文句外,全然不同。[31]


传世本《说命》的文字确实与清华简《说命》存在较大差异,二者或当是不同的流传版本,以此判定传世本古文《尚书》是伪书,理由显然不充分。细致对比清华简《尚书》类文献与传世本古文《尚书》的行文特点,就会发现二者的相通之处,清代简的证真价值是显而易见的。《论语·阳货》篇记载阳货调侃孔子有如下话语:“怀其宝而迷其邦,可谓仁乎?”这句话正好评价清华简《说命》整理者的上述观点。


[1] 刘起釪著:《尚书学史》,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344—370页。

[2] 阎若璩撰:《尚书古文疏证》,中华书局1998年版《四部要籍注疏丛刊·尚书(中)》,第1106页。

[3] 刘起釪著:《尚书学史》,第27-28页。

[4] 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叁)》,中西书局2012年版,第121页。

[5] 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第1239页。

[6] 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第1454页。

[7] 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叁)》,第128页。

[8] 王先谦撰,吴格点校:《诗三家义集疏》,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1017页。

[9] 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第909页。

[10] 赵平安撰:《<芮良夫毖>初读》,《文物》2012年第8期。

[11] 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叁)》,第144页。

[12] 陈鹏宇撰:《清华简之诗的套语分析及相关问题研究》,第121页。清华大学2014年历史学博士论文。

[13] 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第1223页。

[14] 孙诒让撰,孙启治点校:《墨子间沽》,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85页。

[15] 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叁)》,第125页。

[16] 赵彤著:《战国楚方言音系》,中国戏剧出版社2006年版,第139页。

[17] 赵彤:《战国楚方言音系》,第145页。

[18] 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叁)》,第144页。

[19] 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第1430-1431页。

[20] 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第1433页。

[21] 孔颖达撰:《尚书正义》,中华书局1980年《十三经注疏》本,第174页。

[22] 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叁)》,第123页。

[23] 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叁)》,第128页。

[24] 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叁)》,第128页。

[25] 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叁)》,第130页。

[26] 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叁)》,第128页。

[27] 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叁)》,第145页。

[28] 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叁)》,第146页。

[29] 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叁)》,第145页。

[30] 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叁)》,第151页。

[31] 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叁)》,第121页。


作者简介

贾学鸿,扬州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东师范大学诸子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香港中文大学哲学与文化研究中心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访问学者。研究方向:先秦两汉文学、道家文学与文化、传统文化传播。


: . Video Mini Program Like ,轻点两下取消赞 Wow ,轻点两下取消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